王道成先生: 承蒙寄赠大部头编著《圆明园》,十分高兴。我正打听,哪里能购得此书,可谓正要过渡而船来。我当陆续抽暇拜读。对你的友好表示,诚表感谢。 据说你也是北大毕业的,那么我们还是老校友,而且年龄也相仿(我是56级的,西语系)。仅这一缘分,我们就有理由结谊。虽然在圆明园的重修不重修问题上,我们有不同主张,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这一代作为文化人的友好往来,至少在我们之间还不存在“代沟”。至于对某些具体问题的不同意见,这完全是正常的事情。只要有点起码的民主意识的人,都会懂得尊重别人的不同意见,不然,只能说明他的思想和气度还停留在中世纪!何况,在圆明园问题上,我们“同”的地方也许比“异”的地方多得多。比如:这方遗址需要保护;挤占的民房需要迁出;垃圾需要清除;山形水系需要整理;空地先种上草木等等。 对于重修的呼声,其实我也是能够理解的。因为直到80年代初我也有过这个心愿。只是1981年起首次赴德国考察,海德堡那座残破的巍巍古堡震撼了我,此后又陆续走了一些地方,渐渐形成一种观念,觉得“废墟也是一种美”(这是1987年在《光明日报》发的一篇拙文的题目),于是觉得圆明园作为一方国耻纪念地,就让它这么躺着也许更好,因为这样更具历史见证价值。 最后谢谢你在大编中收了我的拙文,如有兴趣,欢迎光临舍下促膝交谈。 即颂 春安 叶廷芳 2000年某月某日
叶廷芳先生: 拜读先生来函,非常高兴。先生的学者襟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我是专攻清史的。其实,我原来的专业是中国语言文学。先生说我们有缘,确是如此。我们不仅是北大的校友,而且都搞文学,只不过我们研究的对象有中外之别罢了。 在如何对待圆明园遗址的问题上,我们的主张的确有所不同。但是,正如先生所说,“我们‘同’的地方也许比‘异’的地方多得多”。首先,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圆明园遗址。在保留西洋楼残迹,迁出园内住户,清除园内垃圾,恢复山形水系,进行绿化美化等方面,我们的主张都是完全一致的。至于我们之间的不同主张,甚至因这些不同主张而引起论争,也未尝不是好事。1965年第6期《文物》杂志发表了郭沫若先生的《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真伪》,从而展开了一场关于《兰亭序》真伪的大辩论,使《兰亭序》的研究更加深入。这场论争,已经过去了35年,但是,毛泽东主席讲的“笔墨官司,有比无好”,仍然是有现实意义的。 关于如何对待圆明园遗址的论争,已经进行了19年。在这期间,争论双方很少针锋相对的辩驳。近年来,情况才有所改变。1998年6月17日,中国文物学会、北京市政协等12个单位在清华大学召开圆明园论坛学术研讨会,我提交了一篇论文,题为《保护整修,再创辉煌》,在论证了圆明园的艺术特色之后,根据圆明园的现状提出了四条建议。其中一条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在保护好西洋楼残迹的同时,重点恢复中国园林部分的一些富有特色的景区,再现这些景区当年的风采。”1998年9月16日《北京晚报》的报道,却将我的建议概括为“对圆明园遗址中的中国园林部分应该修复”。作家从维熙先生根据这篇报道,写了《重建圆明园的话题——与王道诚(成)、陈立群商榷》一文,于1998年10月22日《北京晚报》发表。将园林、建筑专家何重义教授讲的话加在我的头上加以批评,说我“难割辫子,”“典型地表达了国人心态积淀中的残缺”。从先生的批评,使我认真地思考了1980年以来关于如何对待圆明园遗址的论争。我认为,这个问题之所以长期不能形成共识,根本原因在于争论的双方对圆明园的历史和现状没有一致的了解。没有共同的情报,是不可能有共同的语言的。为了推进对圆明园的研究,搞好圆明园遗址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圆明园遗址公园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必要为专家学者和关心圆明园问题的朋友们提供一部比较完备的资料。在一些专家学者,北京出版社的同志和北京传世文化发展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和青年史学工作者、历史学硕士方玉萍女士主编了一部全面反映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情况的大型资料汇编:《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收入的文章,不论其是否曾经发表,均以其是否有代表性为准。作者的单位、职务、职称一概略去,以示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各种主张,也不加评说,让读者自己去作出判断。我以为,百家争鸣较之一家独鸣对于圆明园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正确解决,一定会更有好处。 我和从先生论战的第一篇文章:《青史凭谁定是非——对从维熙“商榷”的商榷》,曾寄给《北京晚报》,《北京晚报》没有发表。一位青年学者将它转给了《中华读书报》,1999年3月10日,这篇文章就和全国读者见面了。针对此文,从先生又在《北京观察》1999年第4期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残月圆明园——答王道成先生》。这篇文章,除了为他发表在1998年10月22日《北京晚报》上的《重建圆明园的话题——与王道诚(成)、陈立群商榷》进行辩解外,就是以去年两会期间先生和李学勤、邓友梅、梁从诫等49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出的一项议案,主张“保护国耻地原貌,反对在原址上修建圆明园”来证明自己正确。并强调指出“我们从中不难管窥到民心民意和务实求新精神的一种张扬。”为了回答从先生提出的新问题,我又写了《事实胜于雄辩——对从维熙先生答复的答复》一文。文中除了对从先生的主张提出商榷外,对先生的“废墟也是一种美”和“美是不可重复的”两个美学命题也进行了商榷。因为从先生的文章是在《北京观察》上发表的,所以,我的文章也寄给了《北京观察》。《北京观察》的领导同志认为,我这篇文章太尖锐,希望我另写一篇文章正面论述自己的意见,不要针对从维熙先生。我想,我这篇文章的意义,就在于针对从维熙先生。至于我的正面的意见,已在《保护整修,再创辉煌》中作了详细的论述。这篇文章的前两部分,已以《圆明园的艺术特色》为题在《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发表,它的全文,已收入《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一书,不久亦将问世,没有必要重复。后来,《北京观察》就把文章退给我了。我和从先生的论战,经历了两个回合。第一个回合的两篇文章,《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已经收入了,第二个回合的两篇文章则没有收入。因为,我们双方的主张在第一个回合的两篇文章中已经表达清楚了。我和从先生论战的文章,可以说是剑拔弩张。但是,我对从先生却并无敌意而是十分感激。因为,如果没有从先生对我的尖锐的批评,我就不会去思考那么多问题,更不会花时间去编这部大型资料汇编。至于言词的激烈,只不过是礼尚往来。通过这次论争,我们也许还会成为朋友。“不打不成相识”,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是屡见不鲜的。不管将来中央和北京市的领导对圆明园遗址作出怎样的决策,我们双方的意见都会有参考价值的。 60年代中,吴晗先生和李希凡先生在历史剧问题上进行过激烈的论争。吴晗先生强调历史的真实,李希凡先生强调艺术的真实。这场论争,给人一种印象:历史学家和文学家之间没有共同的语言。这次我和从维熙先生在圆明园遗址问题上的论争,很可能会加深这种印象。其实,历史和文学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历史学家和文学家之间,是可以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 我和先生,虽然至今尚未见面,但是,我们已经合作过了。1999年5月7日,我们和侯仁之、罗哲文、郑孝燮、张岂之、李孝聪、谢凝高、董鉴泓、杨正泰、司徒尚纪等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有关新闻单位发出了《珍惜修订〈文物保护法〉的难得机遇,将历史文化名城和自然遗产纳入保护范围的公开信》。我相信,在对待圆明园遗址的问题上,我们也一定能够携起手来为圆明园的未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的。 即颂 春祺 王道成 2000年某月某日
注:王道成信本报有删节。